吃鱼要防“相克”

     

    一、螃蟹
    螃蟹不宜与茶水和柿子同食,因为茶水和柿子里的鞣酸跟螃蟹的蛋白质相遇后,会凝固成不易消化的块状物,使人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也就是常说的“胃柿团症”。


    二、带鱼,鲈鱼:
    鱼忌用牛油、羊油煎炸;不可与甘草、荆芥同食。

    三、鲤鱼:
    鲤鱼忌与绿豆、芋头、牛羊油、猪肝、鸡肉、荆芥、甘草、南瓜、赤小豆和狗肉同食,也忌与中药中的朱砂同服;鲤鱼与咸菜相克:可引起消化道癌肿。

    四、鲫鱼:
    鲫鱼不宜和大蒜、砂糖、芥菜、沙参、蜂蜜、冬瓜、猪肝、鸡肉、鹿肉,以及中药麦冬、厚朴一同食用。吃鱼前后忌喝茶。

    五、甲鱼:
    甲鱼不宜与桃子、苋莱、鸡蛋、猪肉、兔肉、薄荷、芹菜、鸭蛋、鸭肉、芥末、鸡肉、黄鳝、蟹一同食用。

    六、大黄鱼:
    大黄鱼不能与中药荆芥同食;吃鱼前后忌喝茶;不宜与荞麦同食。

    七、青鱼:
    青鱼忌与李子同食;青鱼忌用牛、羊油煎炸;不可与荆芥、白术、苍术同食。
    八、虾:
     维他命C不能与虾同吃。虾等软壳类食物含大量-五价

    砷化合物,这种物质本身无毒害作用。但是可与维生素C 化学反应生成有毒的三钾砷 (即亚砷酸酐 ),又称为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
    猪肉不可配虾。《饮膳正要》:“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


     

        望江县武昌湖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是在原武昌湖渔场改制基础上组建起来的股份制民营企业,为中国渔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渔业协会河蟹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理事单位、安徽省渔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2005年起被认定为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2006年被授予省级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及安庆市百强民营企业称号;2005年起连续五年被授予安庆市农业产业化最佳龙头企业、安庆市农业产业化品牌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创建的武昌湖渔业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区被批准为农业部......